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检验全疆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成效,按照《2018年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治组〔2018〕3号)的安排部署,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4”国家宪法日期间举行2018年度全疆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正式考试
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10:00至12月7日(星期五)22:00(北京时间)。
凡是日常学分未达到5000分最低要求的学员,将不能参加此次年度考试。
(二)补考
2019年1月3日(星期四)10:00至22:00(北京时间)。
补考仅限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正式考试的学员和正式考试不及格的学员。
二、考试对象
具有自治区无纸化学法考试学号的学校领导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
三、考试内容
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法宣在线”)所列的《2018年全疆网络学法用法必学内容》。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通过电脑或手机APP登陆“法宣在线”进行网络答题。
(二)试卷满分100分,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共45题。其中,单选题25题,每题2分;多选题10题,每题3分;判断题10题,每题2分。
(三)学员须在90分钟内答完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内,学员有两次答题机会,成绩取最高分值。
(四)试卷分两种语言。使用汉语答题的考生登录汉语界面,选择汉语试卷答题;使用维文答题的考生点击“语言”,登录维文界面,选择维文试卷答题。
五、操作步骤
(一)使用电脑考试的学员,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登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http://www.faxuan.net),点击“新疆”,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界面,输入“登录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界面后点击“我的考试”,进行答题,答题结束后点击试卷右上角的“交卷”按钮。
(二)使用手机考试的学员,需下载“法宣在线”APP,登录账号,点击手机屏幕下方“考试”按钮,进行答题,答题结束后选择答题卡最后一题,点击左下角的“交卷”按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考试是“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之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带头参加考试。要明确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认真组织好本次考试,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可设立考场。法宣账号三级管理员要切实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学员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自治区将把此次考试工作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
(二)全员参加,应考尽考。此次考试是对各级国家工作人员阶段性学法成效的检验。凡是日常学法未满5000分、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考试成绩未达60分)者,将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在学校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督促学员抓紧学习,尽早达到学分要求,做到应考尽考、一个不少。为方便学员参加考试,正式考试周期为7天,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妥善安排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三)严肃纪律,注重实效。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端正考试态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代学代考,一经发现取消成绩,并予以通报。考试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总结全年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改进措施。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作总结于2019年1月10日前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顾卫星
联系电话:8898835(考试前可处理个人账号密码问题,考试期间不解决,有问题可以咨询以下联系方式)
E-mail:yfzq@fzxjNaN
“法宣在线”平台联系方式:
全国统一技术咨询热线:400—659—2288(拨1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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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技术咨询联系人:曹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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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